市科技局关于2024年拟备案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的公示

  根据《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》(沈科发〔2021〕38号),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工作,经自主申报、区县推荐、专家评审■◆★★,现将2024年拟备案市级创新创业载体予以公示。

 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■■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,须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■◆★■◆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